【計畫徵件】東華 116 年度亮點計畫二(永續)受理申請(10/30截止收件)

為鼓勵師生關注永續發展趨勢與帶動校務中長程發展,即日起辦理亮點計畫二(永續)徵求,敬請以學院為單位統一送件,並於 114 年 10 月 30 日 (星期五)中午前將【學院計畫申請總表】及各別計畫【申請表】電子檔回傳至永續發展中心實踐推動組

信箱:practice.sd@gms.ndhu.edu.tw,張元銘助理,校內分機:5922。

【提案重點說明】

申請人資格本計畫補助整合型計劃,計畫主持人及研究團隊成員至少三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(含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)。
計畫徵求條件1. 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現有研究成果與發展潛力。
2. 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之實踐或創新,且具國際或全國重要影響力。
3. 具備本校於永續發展亮點與影響力。
計畫期程1. 本年度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。
2. 多年期計畫以3年為限,並逐年審查。
3. 續提多年期之次年計畫者,請提迄今成果及未來規劃內容。
總補助額度共700萬元(含經常門400萬元及資本門300萬元)。
經費編列1. 依本校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經費編列項目及使用原則」辦理。
2. 請詳細編列項目,必要時說明理由,未經審查小組核定之項目不得核銷。
審查機制1. 計畫書將送校外專家學者評估並徵詢意見。
2. 經初審小組初審後,提送至亮點計畫審議小組進行決審。
3. 預計115年12月底公布審查結果。
其他計畫徵件資訊亮點計畫一研究發展處(吳羿潔助理)校內分機:6510郵件地址:rd505@ndhu.edu.tw亮點計畫三技術服務中心(汪曉玲助理)校內分機:3507郵件地址:tsc3507@gms.ndhu.edu.tw
  1.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補助申請辦法。
  2.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申請表。
  3.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學院計畫申請總表。
  4.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經費編列項目及使用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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