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師生關注永續發展趨勢與帶動校務中長程發展,即日起辦理亮點計畫二(永續)徵求,敬請以學院為單位統一送件,並於 114 年 10 月 30 日 (星期五)中午前將【學院計畫申請總表】及各別計畫【申請表】電子檔回傳至永續發展中心實踐推動組。
信箱:practice.sd@gms.ndhu.edu.tw,張元銘助理,校內分機:5922。
【提案重點說明】
| 申請人資格 | 本計畫補助整合型計劃,計畫主持人及研究團隊成員至少三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(含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)。 | |
| 計畫徵求條件 | 1.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現有研究成果與發展潛力。 2. 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之實踐或創新,且具國際或全國重要影響力。 3. 具備本校於永續發展亮點與影響力。 | |
| 計畫期程 | 1. 本年度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。 2. 多年期計畫以3年為限,並逐年審查。 3. 續提多年期之次年計畫者,請提迄今成果及未來規劃內容。 | |
| 總補助額度 | 共700萬元(含經常門400萬元及資本門300萬元)。 | |
| 經費編列 | 1. 依本校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經費編列項目及使用原則」辦理。 2. 請詳細編列項目,必要時說明理由,未經審查小組核定之項目不得核銷。 | |
| 審查機制 | 1. 計畫書將送校外專家學者評估並徵詢意見。 2. 經初審小組初審後,提送至亮點計畫審議小組進行決審。 3. 預計115年12月底公布審查結果。 | |
| 其他計畫徵件資訊 | 亮點計畫一研究發展處(吳羿潔助理)校內分機:6510郵件地址:rd505@ndhu.edu.tw | 亮點計畫三技術服務中心(汪曉玲助理)校內分機:3507郵件地址:tsc3507@gms.ndhu.edu.tw |
-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補助申請辦法。
-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申請表。
-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學院計畫申請總表。
- 國立東華大學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」經費編列項目及使用原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