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師生關注永續發展趨勢與帶動校務中長程發展,即日起辦理亮點計畫二(永續)徵求,敬請以學院為單位統一送件,並於113年10月30日(星期三)中午前將【學院計畫申請總表】及各別計畫【申請表】電子檔回傳至永續發展中心,信箱:practice.sd@gms.ndhu.edu.tw。
【提案重點說明】
申請人資格 | 本計畫補助整合型計劃,計畫主持人及研究團隊成員至少三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(含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)。 | |
計畫徵求條件 | 1.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現有研究成果與發展潛力。2. 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之實踐或創新,且具國際或全國重要影響力。3. 具備本校於永續發展亮點與影響力。 | |
計畫期程 | 1. 本年度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。2. 多年期計畫以3年為限,並逐年審查。3. 續提多年期之次年計畫者,請提迄今成果及未來規劃內容。 | |
總補助額度 | 1. 共1,000萬元(含經常門700萬元及資本門300萬元)。2. 114年度計畫執行期間,得編列國外差旅費,出席Scopus所認可之國外研討會,每申請案最高補助2.5萬元國外出差旅費(由永續發展中心部門經費提供)。 | |
經費編列 | 依本校「亮點計畫二(永續)經費編列項目及使用原則」辦理。 | |
審查機制 | 1.計畫書將送校外專家學者評估並徵詢意見。2.經初審小組初審後,提送至亮點計畫審議小組進行決審。3.預計113年12月底公布審查結果。 | |
其他計畫徵件資訊 | 亮點計畫一研究發展處(吳羿潔助理)校內分機:6510郵件地址:rd505@ndhu.edu.tw | 亮點計畫三技術服務中心(汪曉玲助理)校內分機:3507郵件地址:tsc3507@gms.ndhu.edu.tw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