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花蓮地區防災士培訓

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、第23條第1項第2款暨內政部112年3月27日內授消字第1120823073號令頒之「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」辦理。
培訓對象及預計人數:本次培訓預計人數為 200 人,每期人數上限 50 人
將依報名先後順序,每期取前50位報名者,以E-Mail通知。
分北二期、中一期、南一期,可就近選擇鄰近場域或時間能配合的課程選擇。
培訓對象範圍如下:
1、對於災害防救有興趣,且有熱忱參與防災工作之民眾。
2、致力於社區服務的之民眾。
3、有意提升防災知識,欲在學習後協助家人、鄰居、朋友增長知識,達到未來災時可自助自救之能力的民眾。

認證單位: 內政部
指導單位: 花蓮縣政府
主辦單位: 花蓮縣消防局
協辦單位: 國立東華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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